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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及其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新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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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7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发[2006]10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该通知是对财税[2006]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本文拟对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0期45-46,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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