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界争对于安乐死在我国是否属于犯罪行为。而其引出的问题就是安乐死非犯罪化的理论基础,换句话说,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出发安乐死是否犯罪,从法学基本理论出发,安乐死是否犯罪。通过论述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解释安乐死问题上的不足,并借鉴大陆法系的期待可能性理论,探讨安乐死在我国的非犯罪性问题。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6年第4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