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郎顾之争”的实质在于人力资本是否应该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事实上,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存在社会发展阶段、有限责任制度、企业所在行业性质、企业类型、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条件。“郎顾之争”所争的是对这些条件的判断不同。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55-58,共4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研究>(项目编号:02BJY057)
山西省高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人力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