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借鉴以往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创立了财政循环监督体系。经过不断完善,这一监督体系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在2002年全国部分省区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和2003年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禅城区财政局分别介绍了循环监督经验,并受到了表彰。2004年9月,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内部循环监督工作系统(试行)》的通知,将禅城经验正式向全省推广。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0期69-70,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