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应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一般只涉及工程预决算阶段,很难适应对工程造价要求严格、希望对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的建设方的需要。此类建设方希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服务,不只限于前述的两个阶段。而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完工后的竣工决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对工程造价进行研究比较,把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 邱全峰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中)》 2006年第10期60-61,共2页 housing &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