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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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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3月.全国律协未保委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决定.在全国24个省级律协未保委范围内,配备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通过申请首批获得批准的有天津.福建、安徽。湖南和陕西等五个省市,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推动这些省市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2006年5月在北京举办了针对专职公益律师的能力建设培训。我有幸成为天津市未成年人专职公益律师并参加了这次培训。
作者 孟德婧
出处 《天津律师》 2006年第G00期67-67,共1页 Tianjin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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