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届全国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研讨会今天在沈阳开幕了。这次研讨主要是研究检察教育培训改革。这里,我讲三点意见:一、适应新形势。研究新课题。完成新任务 2004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山东济南举办了首届全国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研讨会。时隔两年,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课题这个“三新”的新局面。这个“三新”中的“新形势”之一是体现在今年一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这个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历史经验和丰硕成果,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方法和工作制度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5-7,共3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