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2日,湖南省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对下阶段调解工作做出部署: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两级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加强司法调解,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尽可能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调解在治安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三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综合优势;切实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出处
《长安》
2006年第9期23-2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