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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提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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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西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从源头治理入手,将硝酸铵、氯化钾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范畴,对存在买卖交易的“黑市场”,坚决取缔,并要顺藤摸瓜,打掉其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的“黑窝点”,加大对超产量煤矿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封非法小煤矿,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从根本上取缔非法生产、贩卖土制炸药的市场;从加强教育入手,将宣传、发动、监督融为一体。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做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从明确责任入手,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从清查上入手,组织开展集中清缴非法爆炸物品专项行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排查,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集中清缴民爆物品;从严格奖惩入手,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激励制约机制,县(市、区)年内发生一次10人以上死亡或二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地市年内发生2起10人以上死亡事故的,省综治委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作者 晋民
出处 《长安》 2006年第9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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