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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转向工程公司的四种发展路径选择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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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一)设计院转向工程公司的基本背景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借鉴前苏联的平行承包模式,设计院只承担勘察设计环节。在过去,这种模式较好地满足了设计专业化和施工专业化的要求,但是随着WTO后保护期的结束和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模式存在诸如人为割裂行业价值链、造成规模不经济、导致责任主体不明、提高管理协调成本、影响投资效率、损害生产集约化等弊端,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有关部委分别于1999年出台《大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建设[1999]218号)、2003年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2005年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着力改变平行承包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同时,国内不少大中型设计院纷纷提出了转向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公司的发展思路。所谓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公司,就是以设计为基础,通过前后延伸横向整合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各个环节,实现由单一环节向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提供服务的转变。从行业价值链的角度来看,这种转变使设计院实现了由价值链上一个“点”向整条“线”的变化。
作者 曾哲
出处 《中国工程咨询》 2006年第10期27-29,共3页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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