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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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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1988年3月,由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济社会发展中心,联合在京召开的房地产业产业政策研讨会上,就提出了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至今已经7年过去了、房地产业的地位始终未能得到确认.1991年以后,鉴于南方沿海城市房地产“炒”得过热,一度又成为治理整顿的重点.如何全面正确地看待房地产业的作用?房地产业究竟能否作为支柱产业?需要创造什么条件才能使它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如何保持房地产业的适度发展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
作者 祁兆珍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34-43,共10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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