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恶论是荀子思想的理论根基,源于孔子对人性的潜在看法。“义”是荀子思想体系里至高无上的道德形态,而且他充分肯定了“利”以及人的“欲利之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客观合理性。义与利总体上呈一种相克相生的辩证统一关系,具体的伦理规定为:先义后利,以义制利。关于形成正确义利观的途径,荀子提出“学”、“行”、“积”、“尽”,并强调了精神激励和礼、法于此的强制作用。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5期18-23,共6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