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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探索老住宅物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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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余姚房管局对物业管理企业接管老住宅小区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扶持。一是在整治改造阶段想方设法为老小区新建、补建或者回购一些物业管理用房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二是政府原用于老住宅小区的市政绿化环卫等城市维护费用不变,继续投入。三是对接管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经业主同意允许小区停车收费弥补物业管理开支。五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免交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免交的费用由财政补贴给物业管理单位。六是对接管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在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评分中给予适当加分,优先考虑。
作者 冯建军
机构地区 余姚市房管局
出处 《浙江房地产》 2006年第5期56-56,共1页 Zhejia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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