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十年来,家庭暴力在我国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根据分别针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专门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绝大多数人知道家庭暴力,并对此持明确否定立场,但大多数有所认识的家庭暴力是身体暴力;逾六成的成年人有被动经历家庭暴力的经验;近四成夫妻有婚姻暴力经历,夫妻冲突行为的频率受城乡、教育程度和婚史的影响,五成半的夫妻通过自身和解化解冲突。三成至六成的成年人有遭受过父母一方或双方暴力的经历。家庭暴力的后果从身体伤害到精神障碍、绝望等,相当严重;但是,绝大多数受害者顾及孩子等因素不选择离开施暴者,而寄希望于对方改正错误。诱使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既有社会因素,也有个人原因。父母间频繁的婚姻暴力对未成年人的自我认同有一定影响。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采取具体措施救助受害人等才能减少家庭暴力,有效地保护受害人,减轻家庭暴力的社会代价。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6年第1期37-67,共31页
Jinling Law Review
基金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福建省家庭暴力现状与对策研究>(主持人蒋月)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研究得到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厦门市妇女联合会的资金资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