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拖拉机驾驶培训与考证工作是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农机学校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本地区包括拖拉机驾驶培训在内的各类农机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一直负责拖拉机驾驶考证工作。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农机学校名存实亡,培训工作便由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原有拖拉机驾驶培训与考证工作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必须进行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为此,农业部出台了第41号部长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第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第43号部长令《拖拉机登记规定》。为认真落实好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本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现结合本省实际,就我省拖拉机驾驶培训与考证工作提出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