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韩国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韩国的科技创新体系是“官产学研”结合的体制,即政府、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相互合作。政府通过制订鼓励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和法规,积极营造创新环境,支持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政府在法律上为科技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制订的相关法律主要有《科学技术基本法》(2001)、《基础科学研究振兴法》(1989)、《技术开发促进法》、《协同研究开发促进法》等。其中以《科学技术基本法》为根本,其他法规在它的基础上制订或修订。
出处
《呼和浩特科技》
2006年第3期12-14,共3页
HOHHOT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