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天津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意见》。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对企业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巨大推动作用。
出处 《天津财会》 2006年第5期48-48,共1页 Tlanjin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