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书生撰文指出,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首先要正视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第一,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从分配本身看主要包括:一是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同市场脱节,表现为关键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普通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却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二是保险福利制度改革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第二,分配不公。处于垄断性领域的企业,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造成企业内部的分配不公;而普通岗位的工资收入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比其他行业同种职工的收入高出很多,因而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分配不公。此外,分配不公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很严重,表现为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第三,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国有单位的分配失控,是造成分配秩序混乱的根源,主要表现为分配规则的混乱、无序,资金渠道过多、过滥。国家垄断经营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差额利润,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或转为国有资本金,而是直接或变相地转化为职工收入和福利,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行政机关把通过财政以外的渠道获得的资金,也转化为职工津贴、补贴等收入项目,造成不同单位之间公务员的收入过分悬殊。第四,分配格局不合理。不同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正在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出处
《求知》
2006年第10期46-4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