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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法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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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对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法制还不很健全。一是立法上的滞后。有些法律法规的制定背景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二是执法上的缺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的执法“准则”,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执法上的严重缺位,于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不深究或者执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构建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是个极大的“威胁”。此外,还存在法律条文的不严谨和司法程序上的不合理,给一些司法人员或者挑衅社会公平的人员造成了可钻的“漏洞”,导致维护法律的尊严的社会成本“昂贵”,这些问题都急需认真研究和尽快解决的问题。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6年第10S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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