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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倍数法确定地价补偿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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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产值倍数法是以土地年产值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方法,是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唯一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方法。但在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区复杂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年产值倍数法本身存在的缺陷决定了其已不适于城市规划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需要探索新的方法。
作者 曹春 巨天珍
出处 《甘肃农业》 2006年第10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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