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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土法炼油”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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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近来各地利用废旧轮胎炼油的现象比较严重,为正视听,明确国家对此问题的政策,本刊奉命再次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利用废旧轮胎炼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5]135号)如下:
出处 《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 2006年第10期3-3,共1页 China Tire Resources Recyc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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