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届世界杯,国际足联第一次出售网络数字转播版权,正式宣告了体育赛事版权新的里程碑;它的意义在于,转播权的商业价值进入电视和新媒体并存的时代。在我国大陆地区,传统电视版权和网络数字版权分别为央视和东方宽频获得。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两者的版权获得及其市场行为都有着显著差别。本文意在解析这种差别与其背后的逻辑,以及这种逻辑对于电视和新媒体未来的影响。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66-69,共4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