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郑百文重组方案”是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债务和解。在现行方案中,郑百文与三联签署的协议约定引起了相关利益的冲突与调整。围绕着“共益权与自益权”、“默示原则”和“公平价金是否公平”等问题,学术界展开的激烈争论,至少有以下启示:加强法制的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游戏规则”,为产权交易行为提供政府规制准则,实现在政府规制面前的公平,以促进市场运行机制的健康运行。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49-51,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