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切国际经济交往均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内容。合同是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贸易活动的不断拓展而出现的.并且是该交往和活动从依靠习惯调整变为依据法律调整的产物。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由于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化.合同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计划经济时期的合同外,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中外贸易的高速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中国法律规章中的合同进入了一个注重当事人意志、与国际接轨、强调严密性的新阶段,并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并根据国际惯例,中国领事的职务应当包括:为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合同类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出处
《中国公证》
2006年第9期49-50,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