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产业部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发布,将于2007年3月1日施行。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作为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体现“污染防治,预防在先”的环境保护原则,落实“从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2)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纳入行业管理,法制化;(3)实现有毒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或减量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4)实现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确保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5)积极应对欧盟2指令。《管理办法》将会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也将使企业在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中得到提高。
出处
《电力信息化》
2006年第10期12-12,14,16,共3页
Electric Pow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