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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委托加工物资中有关消费税的核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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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义务纳税人。其中,委托加工物资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而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后收回,或直接销售或再投入生产。本文试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有关消费税的确定和业务核算中分析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 郝淑娟
出处 《北方经济(学术版)》 2006年第10期70-71,共2页 Norther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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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王君彩.中级财务会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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