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成功加入WTO,市场主体、经济成分将进一步增多,这既给发展中的中国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同时也意味着竞争将更趋激烈。保护竞争,防止、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反垄断法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应在合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本国的特殊情况作为立法的重点,从而把反行政垄断作为第一要务。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06年第5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