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城市社区公民社会崛起的进程中,存在着两条清晰的发展线索:其一是由政府放权、授权、居委会和街道职能化等一系列改革构成,以培育公民社会追求共同治理为目标,自上而下推动的民主治理改革;其二是由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形成的日益庞大的业主群体,和特殊利益群体因自身利益觉醒而主动开展的,以居住社区为单位的一系列自下而上追求自我发展的公民有组织活动,造就了中国最具实际意义、拥有最广泛社会基础的公民社会的崛起,并成为推动城市变革的重要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
出处
《唯实》
2006年第10期45-49,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