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确保被审计单位送达的审计资料安全、完整,河北省高邑县审计局出台了《送达审计资料保管制度》,对确保送达审计资料在审计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安全、完整提出了严格要求。制度规定,项目审计实施前,审计组长指定专人负责送审资料的接收、保管,并填写《送达审计资料交接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各一份。审计实施中,非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接触送达审计资料,确需接触送审资料,要经审计组长批准:审计人员使用审计资料要避免污损、散落、丢失:每天工作结束前,专管人员要对送审资料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锁入文件柜。审计结束后,由专管人员及时将送审资料退还被审计单位,并在《送达审计资料交接清单》上签字,签字的《送达审计资料交接清单》要作为备查资料存入项目档案中。制度同时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限期改正;因玩忽职守造成送审资料损毁、丢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0期71-71,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