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和谐”,是指协调、和顺、融洽.无对抗性矛盾冲突,无相互抵触。“和谐”的基本内涵是: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融合,人与单位之间相互依存.单位与外部环境融洽联通,整个机关形成一个政通人和、运转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而构建和谐人事机关的总目标是:构建一个依法行政、公平正义、团结友爱、协调舒畅的人事机关。具体说应具备三个标准:一是有一个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二是有一个高效运转的良好秩序。三是有个优美宜人的工作环境。
出处
《求贤》
2006年第10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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