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短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0月1日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主城城市道路禁止三轮车、摩托车、人力车从事客运;主城以外区县,可视情况决定三轮车、人力车能否客运经营,但禁止摩托车从事客运。
出处 《摩托车信息》 2006年第21期60-60,共1页 Motorcycle Inform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