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从师范毕业生即可当然成为教师,到实行教师的职业资格准入,这是我国教师任用制度的重要变革和一大进步。但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对教师专业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资格事实上的“终身制”也越来越暴露出一些问题。2005年4月8日,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在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表示,“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一定年限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2006年9月6日,在教育部2006年第19次新闻发布会上,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表示,教育部已在考虑对教师资格实行定期认证制度。这成为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的强烈信号。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将从制度上激励教师永远走在学习的道路上,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起到重要作用。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0期13-1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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