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1年3月,中国第一个业主管理委员会诞生;1994年,业委会制度被写进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之后,业委会制度被广泛推广。业委会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为主体之一,对物业管理和社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业委会运作中逐渐呈现出一些问题和困惑,大多业委会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造成这些问题和困惑存在的原因何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业委会主任及业主,收集到了他们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6年第11期10-13,共4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