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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业委会成立不再难——广州经验

Found Owner Committee is not Difficult any more --Guangzhou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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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在物业管理行业内是众所周知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之一的业主就没有行使其权利和义务的载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各种矛盾就无法进行双方内部协商解决,物业管理市场化也就成了无稽之谈。虽然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在随后建设部发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对成立业主委员会都有具体规定,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执行组织,全国各地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情况均不理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已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针对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广州从各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制定解决措施。下面是广州正在实施和提出实施的各种对策,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物业管理中的难点和发展瓶颈。
作者 李春云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6年第11期21-22,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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