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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轨制”应用变动成本法的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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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用“单轨制”是指应用变动成本法,与制造成本法结合起来进行。为了企业会计兼顾对内服务和对外服务的两种职能,把日常的核算工作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上,对产成品和在制品均按变动成本计算。对于固定制造费用在期末按存货与销货的比例进行划分,分别并入存货成本与销货成本中。本文结合我公司实际谈谈尚不成熟的做法。
作者 杨孝念
出处 《中国西部科技》 2006年第29期54-56,共3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West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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