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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擅自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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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这条规定中的“擅自改装”,我认为,“擅自”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改装”是改变原出厂车型。但是,有一部分同志认为,一些农用车加高车厢拦板叫改装,下雨时为了防止雨水淋湿货物插上几个棚杆,盖上油布也是改装。另有一部分同志认为,车辆出厂时,车厢拦板低,在拦板上再增加一个20至50公分高的铁架子是为了避免掉货,车厢加一个临时棚杆是为了避免下雨淋湿货物,不能认定是改装。以上几种意见哪个正确?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擅自改装又该如何认定?请给予答复。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06年第11期40-40,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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