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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汽车客运服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列入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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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部:你部《关于申报第二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的函》(交函人劳[2000]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汽车客运服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列入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6年第11期23-24,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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