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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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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水、供气、公共客运等市政公用事业长期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局面,在湖南已被打破。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部分公用事业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和管理。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湖南市政建设需要资金1200亿元至1500亿元。为确保企业守法经营,该《条例》规定,特许经营者擅自转让或以承包经营、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并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有权收回特许经营权。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6年第17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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