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山亭区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在全区深入扎实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通过举办荣辱观和法治理念“双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荣辱、立正气、树新风”,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先进性建设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永葆党员先进性的方式之一,分析典型案例,观看法治影片,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努力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党员的先进性建设。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组织政法、林业、土地、农业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围绕当前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土地、劳动者权益、医疗保险、子女教育、村庄整治等问题,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并不断探讨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
出处
《党建》
2006年第11期43-4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