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地方政府间竞争需要正确理解我国地方政府间竞争。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下,除了中央(上级)政府的裁决以外,普通民众的裁决也通过特殊的方式被嵌入到地方政府间竞争中来,但他们的裁决并未构建到政治过程中去,因此,地方政府在竞争中可以采取规避竞争、转嫁竞争压力的策略。规范地方政府间竞争,除了需要从中央与地方政府层面的制度设计来限制地方政府设立壁垒干预市场的竞争策略以外,还需要引入社会层面的力量以避免地方政府转嫁竞争压力。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5-30,共6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山大学二期"985工程"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研究创新基地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