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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教学模式与我国高等法学教学改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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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是以人文教育为基础,既包含通识教育又含专业教育妁素质教育模式,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或只能培养理论型的人文知识分子,而无法造就具备实践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美国“诊所式”教学方式的优点在中国法学高等院校已被充分认识,但全面推行尚有较多问题,因而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传统演讲式教学法的基础之上,积极吸收英美法学案例教学法优点,采用与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过渡性方法,然后逐步推进到“诊所式”教学模式。
作者 朱晓娟
出处 《中国成人教育》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160-161,共2页 China Adult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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