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5年开始,澳大利亚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为其国内财务报告准则。令人意外的是澳大利亚遵循IFRS的报告主体范围的广泛性,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欧盟只要求上市公司自2005年1月后采用IFRS);还有澳大利亚遵循IFRS的策略,其遵循IFRS的总体策略是采纳IFRS的内容和措辞,只有在需要适应澳大利亚的法律环境、需要对非盈利性主体提出额外要求、需要对IFRS中的备选方案进行限制等时才会对有关文字加以修改。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87-89,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