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蜂蜜》的规定,11月1日起,零售市场上掺有其他成分的蜂蜜不能再叫“蜂蜜”或者“蜜”了。蜂蜜标识有了详细规定,按规定新标准于今年3月1日在生产领域率先实行,市场流通领域则有一个过渡期,推迟到了1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蜂蜜》,对蜂蜜作了严格的界定,不是纯正蜂产品将禁止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蜂蜜”或者“蜜”字,否则视为造假。新标准对真实性指标作了限定: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如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以及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同时,新标准对标识提出新要求,比如标识不能含糊不清,不能有误导消费者的定义或标注,例如不能用老年蜜、儿童蜜的说法。新标准同时规定,蜂蜜产品标签上应标示等级:一级品或二级品。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蜂蜜产品标签上没有等级,或其中加入了其它成分,可按假冒伪劣商品处理,向商家索赔或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