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情”的内涵丰富,正确理解“警情”,对于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警情是指警务活动主体、对象和环境的情形与变化。警务活动对象是指警务活动所针对的各个方面,或者说是警务行动与思考时作为目标的人或事,即社会治安的综合情况。警务活动的主体是指警察本身,它包括了警察机构和警察个体。警务活动的环境是指影响警务活动的周围一切因素,包括了警务活动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气候环境等等。警务活动对象、警务主体和警务环境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62-63,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