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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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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该款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存在较大争议。
作者 林晖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S期63-64,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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