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农用土地年收益现金流为基础,加入利率的不确定性和土地发展权的影响,构造以实际补偿和期望补偿为变量的效用函数作为确定征地的货币补偿金额的工具。实证表明,当前利率下农用土地年收益的折现估计值为年平均收益的22倍,而维持农民生活水平不变的补偿费用应在年平均收益的30倍以上。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30倍的补偿标准偏低。因此,我国征地补偿应参照项目预算的净现值方法计算,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2006年第11期63-67,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