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更好地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集体经济的运营在新形势下得到准确的会计核算和反映,保证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顺利进行,财政部于2004年9月30日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下文简称“新制度”).新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和增值,控制不良债务的产生和扩大;对于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都将起到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35-37,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