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涟水县因势利导,着力强化契税征管,用小税种做出了大文章。
一、主要做法
1.确立“先税后证”工作方针。实行财政部门自主征收改革后,涟水县迅速确立了“先税后证”工作制度。从而明确了财政部门的征收主体职责,国土、房管部门的协征职责和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责。契税减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按国家减免政策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违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为全县契税征管的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6年第9期31-31,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