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入世后,中国的有关间接税措施已受到其他成员方的质疑,有的甚至被直接诉诸WTO的争端解决机构。从建构符合WTO协定的税收体制角度着眼,有必要对该协定中的间接税规则加以深入研究。其中,尤以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以及《补贴与反补贴协定》最为突出。这些条款和协议基本上廓清了一国使用优惠税收政策促进贸易发展的边界。在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措施时,应灵活适用这些规则。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33-37,共5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