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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退税率降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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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5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其中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同时,我国将取消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涉及商品包括细山羊毛等。
出处 《毛麻科技信息》 2006年第11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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